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昨日上午,三名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巴基斯坦人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其中一名被告的辩护律师要求法官用粤语审问,但是由于法庭请来的英语翻译和乌尔都语翻译都听不懂粤语,最后只好粤语、普通话、英语、乌尔都语四种语言并用,庭审进行得很缓慢。
据指控,这三名老外来自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都是30多岁。去年9月14日,两名黑人鲁比和史密斯找到其中一个老外,声称自己能够用化学物质洗钱。该老外动了心,交给史密斯3500美元。
后该老外得知受骗,遂叫上两名同伴于2006年9月18日将史密斯拘禁在海珠区的住所内并进行殴打,19日才将其释放。公诉人指控,这三名巴基斯坦人犯非法拘禁罪。
庭审时,三名老外对庭审语言不断提出要求。第一被告的律师首先要求法院使用粤语,但由于被告听不太懂,遂要求翻译员将粤语翻译成英语给被告听。可惜翻译员又听不懂粤语,法官遂要求还是用普通话讯问。
第二被告要求用英语讯问,但他要用乌尔都语回答。于是,该次庭审粤语、普通话、英语、乌尔都语四种语言并用,进行得很缓慢。
该庭英语翻译告诉记者,乌尔都语翻译非常难找,为了这次庭审,法院特地从北京请来一位乌尔都语翻译,花费巨大。
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之中。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