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翻译的稿酬高了还是低了?
最近,“80后”译者李继宏重译的两部经典名著《小王子》和《老人与海》,因自称“迄今为止最优秀译本”引发争议乃至“豆瓣读书”上的抵制行动。前不久,李继宏还称,翻译稿酬并不如同行讲得那么低。对此翻译家高兴认为,有人选择翻译劳动少、赚钱多的作品,这可以理解,但文学翻译不应该回避有价值却艰深的作品。他还提出,中国各期刊给予翻译者的稿酬太低:物质层面的认可是对于翻译者最起码的尊重。
事实上,无论是老一辈翻译家,还是李继宏这样的“快手”,都会认同文学翻译需要较高水平,是复杂而艰辛的劳动,翻译者应当得到尊重。而文学翻译作品的稿酬低,也并不是个什么新鲜话题。10天能译出19万字《追风筝的人》的李继宏,说翻译稿酬并没那么低,只是他个人的情况而已。
毫无疑问,对文学翻译工作者,应当给予包括物质层面的各种尊重,尤其是高水平、有贡献的翻译者。而且不仅对翻译者应当如此,对文艺创作乃至其他精神产品的生产者都应如此。当然,现实离理想有较大差距。不但高兴说期刊给翻译者稿酬太低,媒体也多次报道过,文学刊物乃至中国报刊的稿费偏低。去年就有传言新闻出版总署将调整稿酬标准,有作家闻风“惜售”,让一些文学杂志闹了“稿荒”。
给文学翻译高稿酬合理吗?
不过在笔者看来,要求期刊、出版社必须给文学翻译作品高稿酬,哪怕是优秀翻译作品高稿酬,是并没太大道理的。因为现在的文学期刊、出版社基本是市场化经营的,他们给翻译者的稿酬,来源于作品的市场收益。如果一部翻译文学作品水平再高,却没得到市场的认可,赚不到钱甚至是赔钱的,拿什么给翻译者高稿酬呢?同样,翻译者在家里玩高雅,字斟句酌提高技艺,却没人请他翻译,又该问谁去要稿酬呢?傅雷当年以稿费为唯一收入来源,日译千字就能过上相当优裕生活,也是跟译作畅销分不开的。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就像一些“纯文学”的作家瞧不起通俗作家,一些文学翻译工作者也瞧不起搞商务翻译的,甚至翻译“难度不大”的文学作品的。这是不合适的。一方面,选择“下里巴人”还是“阳春白雪”,是个人自由选择,前者并不低人一等。一些搞通俗、商业翻译的,是获得了较高经济收益,可这影响后者获得学术界认可吗?另一方面,不要以为搞前者就一定赚钱多。很多学商务英语的大学生就遭遇就业困难。李继宏的稿酬高,跟他工作的辛勤、选题的独到以及出版方的营销投入等,都有很大的关系。
如何让翻译者动力不断薪火相传?
当然必须要指出,我们的社会不能唯经济的马首是瞻。“有价值却艰深的作品”需要有人去译,“冷板凳”需要有人去坐,否则,文化的交流与传承怎么办?而且,这些不能光靠“热爱和担当”,也需要给翻译者经济方面的激励。但是,这些未必应当通过直接提高翻译稿酬来达到。
有的东西对国家和社会有长远价值,比如基础性的文史哲经典,却难有较高市场收益的,不妨由有关部门给予经费支持或补贴。另外,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风气引导等方面也要有所作为,让这类翻译者能动力不断、薪火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