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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品牌商标的命名策略与名字翻译

一、中英文商标的命名

商标作为企业商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代表商品的符号,并随着商品交流的扩大而声名远扬。商标也是人类创造的一种语言符号,具有特定的标志意义,还有丰富深刻的象征性。[1]许多国际著名的商标已经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和巨大财富。一个好的商标,如Coca-cola(可口可乐商标)能够为企业创造上亿元的销售业绩,而一个译名很差的商标,即使它所代表的产品质量优良,也可能使企业的销售滑坡。因此,产品想要参与国际竞争,除了要保证质量外,还要拥有世界通行性的商标来宣传产品。[2]

商标总是与企业创始人、产地相关联。不同地域赋予商品不同的文化内涵。结合商品命名理解商标词的来源,是正确翻译商标词的前提条件。[3]

(一)、来源

1、人名商标词

许多商标是人名商标词,如:Ford(福特)、Benz(奔驰)、Sassoon(沙宣)、LI-NING(李宁)、YUE-SAI(羽西)、Chanel(夏奈儿)等。有时商标也选用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或神灵名称,或文学、影视作品中的人名,如Nike(耐克)是希腊神话中胜利女神名,Angel(安吉尔)是保护神名。

2、地名商标词

如Cashmere(开司米毛线)是由产地Cashmere而得名;Nokia(诺基亚)是芬兰北部的一小镇名,最初的诺基亚公司建于此地;Longines(浪琴)是瑞士圣依梅尔附近的一小村庄,弗兰西龙和大卫在此创建了手表制造厂。诸如此类的还有:Champagne(香槟酒)由法国香槟酒产地而得名;青岛啤酒(Qingdao);上海羊毛衫(Shanghai)等。

3、外来词商标词

如:LUX(力士香皂)取自拉丁语,意为“日光”。该商标词会使人立刻联想到“日光浴与健康肤色”。再如洗发剂Shampoo(香波)源自印地语Champo,意为“按摩、推拿”。该词专指洗发,指示洗发的正确方法:用手轻轻搓揉,同时对头发进行按摩。SONY源自拉丁文Sonus,意为“声音”。

4、臆造商标词

商标设计人根据一定的意图,借助某种构成法或完全按照其主观臆想,凭空杜撰一些新词也是一种常见的商标命名方式,如Kodak(柯达),让人联想到按下快门的一瞬,具有动感的声音;Haier(海尔)与higher谐音,意为更高更好的;Supor(苏泊尔)与super谐音,意为极好的。

(二)、命名的原则

1、可记性原则

创立品牌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要使消费者对品牌有一个较高的认知度,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商标应该从本质上是便于记忆的,这样可以促进消费者对商标的回忆。在命名时人们常注意以下要点:(1)精短,名称越精短越容易记住。如海尔、长虹、SONY、IBM等品牌,人们一看便会过目不忘。(2)上口,即有较强的语感。商标必须容易发音、朗朗上口,读起来语感好,读音响亮,避免使用难发音或音韵不好的字。(3)新颖,即具有独特性、创造性。商标要有时代感,体现创新精神,它会强调品牌个性,扩大差异感,从而达到过目不忘的效果。

2、意义性原则

是指商标本身具有含义,而这种含义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传递商品的某些信息,如关于它的优点,性能及其使用它的好处。这种商标或者可以提示产品,或者可以吸收顾客。如Tide汰渍洗衣粉传递该商品去除污渍的功效。

3、联想性原则

赋予商标以其所代表的产品功能的某种寓言,或明示,或暗喻,启发人们丰富的想象力,使商标与产品功能在意念上有所联系,启发联想,对品牌营销和占领市场有很大的帮助。如“娃哈哈”饮料寓意孩子们喝了笑哈哈;雀巢奶粉有“舒适”和“依偎”的寓意,如小鸟一般在鸟窝里受到良好照顾。

4、适应市场环境原则

不同国家或地区消费者因民间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的差异,使得消费者对同一品牌名称的认知和联想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商标命名要适应目标市场的文化价值观念,以免商标在消费者中产生误解。

5、个性原则

商标贵在有个性,只有不与其他品牌名称相混淆,才有利于发挥商标独到的魅力,给消费者以鲜明的印象和感受,经久难忘。突出个性和独到风格的方式很多,有采用人名或肖像作为商标的,有以产品特征命名的,有以消费情结命名的,也可以运用数字的巧妙组合命名等。如

6、合法性原则

商标受到法律保护是最关键的。商标的命名与翻译首先要注意该商标名称是否在允许注册的范围内,其次,要考虑该名称是否有侵权行为,若是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被注册,且存在冲突,则必须重新命名。

二、商标词的翻译特征

商标名称是凝聚命名者旨趣的广告语,其根本目的在于:诱人注意 ,引起兴趣,刺激欲望,令人行动,它必须明确、清楚和一目了然,便于记忆。因而商标词的好坏给消费者的心理刺激是完全不同的,如Weichuan味全(食品商标,喻五味俱全)。商标词还应具备一定思想性和内涵,具有象征意义,易使人产生联想,更能激起人们的兴趣,加深人们对商品的印象,最大限度地满足潜在消费者的兴趣和欲望,如Nike耐克运动系列产品(英文含义为希腊神话中胜利女神,象征着胜利)。另外,商标词还应简洁独特,使人们在不断的重复中,强化记忆,例如GM汽车,TCL王牌彩电,7-UP七喜饮料等。最后,商标的形象生动性,也同样不可忽视,例如Kiss Me奇士美口红,Pentium奔腾电脑。

在国际贸易不断增长的今天,商标也日益具有国际性。商标所代表的是产品乃至整个企业的形象。因此,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商标词的翻译倍受瞩目。但是,由于各个国家所处地理位置、风俗文化、宗教信仰、 消费观念的不同, 中英文互译须涉及到文化的差异,因而翻译中的对等也仅仅是相对的对等性。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翻译既要保留原文的精华,又要符合消费者的商标心理。一个成功的译名的标志应该是能吸引目标语消费者,激发美好的想象与购买欲望,品牌名翻译应同原文一样,对译名接受者产生相等或接近相等的宣传效果。[7]商品要出口到国外,要让外国顾客喜欢,首先就要让外国顾客乐于接受该商品的信息,即符合大众的审美心理,译文商标词应尽量兼顾外国消费者的文化习惯和审美心理,商标词的翻译也应尽可能地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挖掘出商品与外国文化上的共同的特征,尽可能地向外国文化贴近以求得他人的共识。[4]因此,商标词除了能够反应商品属性之外,它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

三、中文商标英译中存在的问题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情和文化传统。同一个事物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会有不同的文化习惯。由于中、英文化形态、风俗习惯及认知模式的巨大差异,跨文化语用失误时有发生,成为中国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一大障碍。[8]以下以中文商标英译中存在的问题为例来说明重视商标翻译的意义。

(一)、译名不符合英语文化

中国的商标出口到国外时,却往往忽略了文化冲突的存在,以至使译名在国外不受欢迎从而影响到产品的销售。上海白翎钢笔物美价廉,但打入国际市场后,在英美国家却无人问津。原因是它的英语商标被直译成White Feather,而在英美文化力White Feather具有软弱、胆怯的内涵。[2]帆船牌地毯译成Junk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因为Junk在英文中除指中国帆船外还指废弃物或破烂的旧物。[2] 有的汉语商标词在汉语里有美好的形象与象征意义,但直译成英语后,其文化联想意义则截然相反。[5]如商标名为海燕的电视机,它使我们联想起搏击风浪的勇敢者,奋进者的形象。然而直译成Petrel,在西方人眼里则有“不祥之兆”的含义。一般说来,归化翻译法侧重目标语读者的可接受性,实质上是将原语文本纳入到目标语文化体系框架下进行转换,最大限度地打破文本的地域性,使得译文容易为目标语读者理解和接收。然而,“归化”是将一种文化中的独特成分转化为另一种文化中人们所熟悉的内容,表面上避免了文化冲突,实现了文化的交流,实际上这样就往往造成了对原语文化的损害,从而不利于文化之间的渗透与融合。因为不同文化拥有的共核非常小,那么文化间的空缺和不对称(包括相似部分)就占主体地位,所以译者在翻译中就不可避免的经常使用“异化”。虽然异化翻译法可能会由于文化上的空缺导致暂时的不可理解或难于接受,但是从长久的角度来看,交流和融合是迟早的。例如,汉语中的一些词语随着我国文化对外传播力度的增加而逐渐融合到其他的语言之中,成为它们的“外来语”。如英语中的tea茶、kowtow磕头、kung fu功夫、paper tiger纸老虎、Culture Revolution文化大革命。而随着我国的不断对外开放,汉语中也接纳了很多英语的表达方式,如:拷贝copy、因特网internet、迷你裙miniskirt。各种表达方式的输入和输出,汽车干扰器丰富了各国的语言和文化,加快了语言文化的渗透与融合。

  

3.形象转换

  

在翻译过程中,由于不同的民族在历史地理、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上都各不相同,因此许多事物的形象在不同的语言中就有差异。例如英语中的“as strong as a horse”就是用马来代表身体强壮的形象,而汉语里相对应的就是“身壮如牛”。既然英汉两种语言中事物的形象存在差异,那么在英汉互译时就要处理好形象的保留与转换。有的可以直接引进,以保留异国情调;有的却要适当归化,即进行形象转换,以免译文读者产生误会或不适当的联想;有的只能干脆上海搬家公司放弃形象,代之以释义。这样做当然是不得已,因为两种语言的差异太大,又没有相应的上海搬场公司形象可以转换,如果勉强为之,往往会弄巧成拙,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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