蹩脚的公示语和随地吐痰有着“一曲同工”之妙。
二者都是“陋习”,且都已经有些”历史“了。
人人都知道随地吐痰的危害,可还是”不吐不快“。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罚款,举办各种各样的活动,及时清扫,等等等等,不可谓不积极,功夫不可谓不大,可是随便到街头看看,痰迹还是随处可见。害的政府坦言:随地吐痰的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需要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可整体素质的提高,哪有那么容易?
随地吐痰尚且如此,何况公示语呢?那不过是近几年才有的现象,而且宣传力度远远不如随地吐痰的大,又没有什么诸如罚款之类的”强硬措施“,当然是”错你没商量“了。被”外人“嘲笑,我们有良心的中国人看着心痛,可也确实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只能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努力,能尽多少力,就尽多少力,步步为营,打一场近期内看不到尽头的持久战。
公示语的新年思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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